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经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者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按规定条件发放,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二
创业担保贷款的补贴对象有哪些?
(一)个人借款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及农民(以上人员简称重点扶持对象)。
(二)小微企业借款人。
三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对于个人借款人,重点扶持对象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他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除符合以下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时间须在3年内。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须为有效登记注册证上显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等);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各申请人须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企业的股东;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5.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注意:创业者及其创办的创业主体在同一贷款期限不能同时享受个人贷款、“捆绑性”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同一创业主体在同一贷款期限最多只能享受一笔创业担保贷款;不得以分公司、经营点等分支机构作为创业主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