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应于孵化期满后半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东莞创业孵化服务补贴怎么申请?
补贴对象应于孵化期满后半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备齐资料→自主选择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创业孵化服务补贴款拨到创业孵化基地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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