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或主办单位,按每户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创业孵化服务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东莞创业孵化服务补贴标准

答:每年每户3000元,最长不超过2年(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

市级及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青年、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六类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入孵团队在孵化期内登记注册,六类创业者为法定代表人),且入孵创业实体的营业执照地址在基地地址范围内,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按每户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创业孵化服务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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