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莞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规则(懂车帝)

一、活动时间

2025年度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起实施。

对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前述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置换的旧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广东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204号)有关要求。

二、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且在广东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按照购买新车价格的不同,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

参加申请补贴的转让车辆所有人和新购置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转让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三、补贴标准

本次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为四档:

购车价格为4万元(含)至7万(不含)元的,购买燃油车补贴4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

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辆;

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13000元/辆;

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3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15000元/辆。

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同一个人消费者名下的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或者报废更新补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四、补贴申报和审核

各地市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受理和审核责任主体。以申请人提交的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依据,确定补贴申请受理地和补贴发放地。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材料后,会同当地财政、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能职责开展申请审核。

咨询热线:188242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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