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交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属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需提交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证明材料(指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属残疾人的,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属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4.未参加东莞市社会保险或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申请程序
线上办理:登陆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决定。
线下办理(优先):备齐资料→向申请人就读学校提交资料→园区、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拨到补助对象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办理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到市各人力资源分局领取就业服务登记号。学校在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安排时间给学生集中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自愿申请。
学校在4月10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在学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
4月20日前,学校将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送材料包括《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以及高校毕业生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和学校公示材料等。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学校报送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完毕由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到申请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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